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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国税系统稽查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发布时间: 2009-06-11 14:15:50字体:【

  1至5月份,全市国税系统稽查部门通过检查累计实现收入三千五百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64万元,增长32.73%,实现了较快增长。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各级稽查部门紧紧围绕经济形势和税收政策调整,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骗税的税收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利用真票套打、仿造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虚开、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货物运输业发票骗抵税款的违法案件;配合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重点打击假报出口、以次充好、低价高报以及利用小规模纳税人货物、未缴税或缴税不足货物骗取出口退税行为;有效应对企业利用电子账簿虚假记账、隐匿或销毁电子账簿,利用互联网和手机通讯等新型支付手段逃避税收的违法行为。

  二是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提高选案准确率,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注重增强稽查打击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依托现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果特别是“税收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两个系统,广泛搜集行业相关信息,认真做好查前分析,将有限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到打击重大税收违法行为上来,抓住重点,整顿行业,全面规范。积极推进分级分类稽查。将检查任务在市、县统筹安排,分层落实,各有侧重。大力推行“分级分类、解剖典型、模版检查、汇总复审、抽样复查、统一处理”的检查模式,整合稽查资源,加大执法合力,提高稽查效率,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减少了税收流失。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在检查中,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稽查部门的各项执法手段,在大要案查办过程中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到位、办成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铁案。借助公安部门的执法优势,来弥补税务行政执法权限和执法刚性不足的缺陷,更加深入有效地查办案件。依法加大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和执行力度,保证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及时执行入库,最大限度地挽回了国家税款损失。

信息来源:泰安国税网站 作 者:稽查局 发布:王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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